在佐科·维多多总统发布关于海洋沉积物管理的 2023 年第 26 号政府条例 (PP) 第 26 号后,海事和投资协调部长卢胡特·宾沙·潘查伊坦 (Luhut Binsar Pandjaitan) 否认了出口海沙的做法。卢胡特表示,PP的发行旨在顺利推进国内填海工程。

政府目前正在多个地区开展大量填海工程,例如万丹、雅加达、东爪哇、廖内群岛沿海水域以及印度尼西亚群岛首都(IKN)东加里曼丹。“现在政府优先考虑在我们自己的地方进行填海造地。至于出口,还没有放开,”卢胡特周五(23/6)在海洋事务和渔业协调部办公室表示。

出口海沙的做法只有在海洋事务和渔业部(KKP)作为率先诞生2023年PP第26号的一方与贸易部或贸易部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。这符合贸易部门仍然禁止海沙作为出口商品的规定。

“直到今天,贸易部长仍然禁止海沙出口,”卢胡特说。

卢胡特解释说,海沙出口可以用于加深海上航道,并且必须通过金融和发展监督机构(BPKP)的审核程序。

从trademap.org查阅印尼海沙出口销售历史,2003年2505.90.000 HS商品的出口量仍达到380万吨,交易额为960万美元。大部分海沙运往新加坡,数量为 360 万吨,即 880 万美元。

尽管当时政府颁布了两项禁止向国外销售的规定,然而当年出口海沙的做法仍在继续。HS 2505.90.000是指各种天然砂的商品,有色或无色,不包括硅砂、石英砂、含金和铂的砂、锆石、金红石和钛铁矿砂、独居石砂以及焦油或沥青砂。

trademap.org的数据还显示,2004年至2007年印尼海沙出口量分别在300万吨左右。新加坡再次成为最大进口国,2004 年采购量为 280 万吨,价值 550 万美元。2005年这一数字增至310万吨,交易额为590万美元。

新加坡还于 2006 年购买了 320 万吨印尼海沙,价值 640 万美元;2007 年购买了 379,718 吨,相当于 71.6 万美元。 印尼新海沙出口量在2008年和2009年大幅减少,分别为102吨和82吨,直到2010年至2022年才完全停止。

除新加坡外,马来西亚和中国等亚洲国家也是海沙买家。2003 年对中国的销量最高,达到 129,700 吨或 454,000 美元。而对马来西亚的最大销量发生在2005年,发货量为116,311吨,销售额为222,000美元。

来源:katadata